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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沪府规〔2020〕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继续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沪府〔2025〕81号)等规定,经评估,明确《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1〕1号)需继续实施,即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2%。要求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按照执行。 此次有效期延长确保了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了因原办法到期可能产生的征管真空。企业无需调整现行申报缴纳流程,税负水平保持不变。 建议企业继续按照现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周期,同步计提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并关注未来地方附加税立法改革动向。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税委会公告 2026 年第 5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相关规定,明确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对同中国建交的 20 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实施零关税,相关国别清单及税目税率详见公告附件。 该政策是中国落实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扩大市场开放承诺的具体行动,将原主要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零关税待遇延伸至更多非洲建交国,覆盖面更广。此举有利于降低自非洲相关国家的进口成本,促进中非贸易多元化发展。 对于从事中非贸易的进口企业,应及时查阅附件中的国别清单与税目税率表,确认所进口商品的原产国及具体税目是否属于零关税适用范围。在申报进口时,需按规定提交原产地证明等合规文件,确保充分享受关税优惠。建议企业梳理现有及潜在的自非洲采购商品清单,评估零关税带来的成本节约效应。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参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的函》(司明电〔2025〕35号)基本格式文本,修订税务检查审批表、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适用)、社会保险费检查通知书、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审查决定书、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税务检查情况记录表、税务检查情况记录表(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适用)等税务执法文书并公布修订后的文书式样,明确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相关文件中附件对应的文书。 2025年4月司法部印发了《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检查执法文书,国家税务总局参照该文本,对现行的执法文书进行修订完善,推动税务检查执法标准化、规范化,适配行政检查的新要求。 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统一文书式样、细化检查程序、强化权利告知,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建议企业法务及税务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新修订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重点关注《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新增的检查方式、频次、材料清单等内容,做好应对税务检查的准备工作。在接受检查时,应核实执法人员是否出示合法有效的税务检查证件及文书,并注意自身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及投诉举报等权利。对检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应认真核对确认后再签字盖章。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市互认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6年第1号),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化水平、促进入境消费,明确自2026年5月1日起,在广东省(含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实行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市互认,境外旅客在上述区域“即买即退”商店或集中退付点申领预付金后,可在规定期限内从任一离境退税口岸离境。 为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解决境外旅客退税地域壁垒痛点,,四部门联合出台本政策,核心是提升退税便利化、激发入境消费,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及区域旅游消费融合。 本政策核心特点是实现“即买即退”跨省市互认,打破地域限制,大幅提升旅客消费体验。其可降低旅客资金占用成本,带动相关区域消费增长,完善离境退税体系,为全国试点提供经验。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明确本市2026社保年度(所属期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的相关事项。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 在本市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申报范围,应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属于申报范围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为全部在职参保职工申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上一自然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2026年新招录职工以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工资总额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等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可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申报。具体包括: (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社保费业务—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路径: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三)用人单位对应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一)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与职工社保缴费密切相关,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应由职工签名确认,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缴费人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是确定职工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环节,直接关系到职工各项社保待遇的计发标准。用人单位应准确把握申报口径,特别是新入职职工、因工伤残职工的工资计算方式,以及工资总额的构成范围,避免因申报不实带来后续补缴及滞纳金风险。 建议用人单位提前准备职工名册及工资发放记录,按时通过线上渠道完成申报,确保申报数据与财务账面及个税扣缴数据保持逻辑一致性。完成申报后,务必履行职工签名确认程序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以满足合规要求。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6年第1批,琼财支财〔2026〕25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税〔2018〕757号)相关规定,经联合审核,认定部分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符合免税条件并给予免税资格,同时就免税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为规范非营利组织税收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海南省财政厅、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出台本政策,核心是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通过联合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明确其免税资格及相关要求,既减轻非营利组织税负、支持其公益性事业发展,也进一步规范免税资格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其实施效果将受非营利组织合规程度、资料报送规范性等因素影响,后续可结合执行情况优化认定流程。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抓住本次认定契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建议做好两方面准备: 对照免税资格认定条件及政策要求,梳理完善相关证明资料,确保申请材料合规完整,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完成联合审核; 获得免税资格后,规范区分免税与应税收入,按要求分别核算相关成本费用,及时归集留存备查资料,主动报告免税条件变化情况,确保合规享受优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2025年4月,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截至目前,该措施已平稳实施满一周年。一年来,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措施有效激发入境消费活力,全国办理人数同比增长12.96倍,退税销售额和退税额同比增长9.35倍,业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是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国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税商店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目前,全国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退税商店已超8000家,较该服务措施一年前全国推广之初,增幅超100%。随着“即买即退”服务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更多境外旅客现场购物时,可即时拿到退税款用于二次消费,有效激发了消费需求。 一年来,在税务总局的统筹指导下,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即买即退”服务实现提质升级。比如,北京推出“即买即退”全城通办,打破空间限制,旅客可在全城任一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就近选择集中退付点办理退税。四川推出“码上退”二维码退付服务,境外旅客仅需拍照上传退税申请单、有效身份证件、购物发票等,就可以快速完成退税服务,即时收到退税款。深圳拓展多元化电子退付体系,创新推出“跨境支付通”实时到账微信香港钱包服务,新增“数字人民币硬钱包”退付方式(即境外旅客完成退税流程后,可选择将退税款直接领取为一张面值等额的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卡片,不仅免去找零繁琐,还能直接在境内进行二次消费、乘坐公共交通等),构建“多元选择、灵活适配、便捷高效”的退付服务场景。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认为,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推广落地,有效激发了入境消费活力,是我国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客观上也有力促进了本土品牌走向国际舞台。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落细离境退税政策措施,不断拓展服务场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更好满足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需求,为扩大入境消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医美行业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4月29日,辽宁、贵州、江苏、北京、河北、广东多地税务部门公布了近两年来依法查处的6起医疗美容行业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辽宁曙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辽宁曙光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385.11万元。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26.43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贵州吴氏嘉美整形美容有限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贵州吴氏嘉美整形美容有限公司利用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违规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94.01万元,并用隐匿的部分销售收入向股东进行分红,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6.00万元。202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7.5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常州苏王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常州苏王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并用隐匿的部分销售收入发放员工工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6.00万元。同时,该公司将应税销售收入违规申报为免税项目,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64万元。2025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69.0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北京邦定美容整形外科门诊部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北京邦定美容整形外科门诊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并虚列成本费用,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34.15万元。同时,该公司将应税销售收入违规申报为免税项目,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55.72万元。2024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20.5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五、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保定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0年至2022年,保定华美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39.77万元。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87.35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广州氧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广州氧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95.09万元,并通过私人账户转账汇款、现金支付等方式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66万元。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0.3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医美行业直接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与切身利益,承载着消费者对美的信任与期待,理应恪守诚信、合规经营。但部分经营主体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偷逃税,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国家利益,严重影响市场公平。广大医疗美容行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应主动尊法学法守法,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在深化税法宣传、加强纳税辅导的同时,强化行业税收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为医疗美容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探店”网红白冰偷税案件。 经查,白冰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税费共计911.18万元。202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91.2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也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第39届非洲联盟峰会的贺电中宣布,“中方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同时继续推动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为积极落实上述举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2年实施期内,中方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对于同中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中方已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此次进一步对其余20个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体现了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积极姿态,对加强中非经贸合作纽带、推动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将发挥重要作用。| 城建税及附加
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
华政观察
| 关税
我国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助力中非经贸发展
华政观察
| 征收管理
部分税务执法文书获修订,推动规范执法
政策要点
【出台背景】
【实施时间】
华政观察
广东、广西、海南、深圳离境退税“即买即退”跨省市互认
华政观察
| 税收综合
上海市用人单位2026社保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政策要点
【申报时间】
【申报范围】
【申报口径】
【申报渠道】
【注意事项】
华政观察
海南省2026年第1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公布
华政观察
| 税收新闻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措施全面实施一周年
税务部门曝光6起医疗美容行业偷税案件
税务部门依法查处“探店”网红白冰偷税案件
我国自2026年5月1日起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