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600号,钱隆樽品6-2101房
目 录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5年第2批) (琼财支财〔2025〕961 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告2025年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税〔2018〕757 号)的规定,经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以下41家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符合免税条件,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经认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自认定起始时间起,5年内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应正确区分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23 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2.非营利组织认定资料;
3.当年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4.当年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5.当年财务报表;
6.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当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7.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的情况说明;
8.取得各类免税收入的情况说明;
9.各类免税收入的凭证。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认定起始时间 |
|
1 |
海南省宣城商会 |
2025 |
|
2 |
海南省卫生信息学会 |
2025 |
|
3 |
海南省卫生法学会 |
2024 |
|
4 |
南海佛学院 |
2025 |
|
5 |
海南也飞户外运动俱乐部 |
2025 |
|
6 |
海南省泸州商会 |
2025 |
|
7 |
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 |
2025 |
|
8 |
海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
2023 |
|
9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
2024 |
|
10 |
海南省内蒙古商会 |
2025 |
|
11 |
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
2025 |
|
12 |
海南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
2024 |
|
13 |
海南省建筑业协会 |
2025 |
|
14 |
海南省派客扑克俱乐部 |
2024 |
|
15 |
海南省免疫学会 |
2025 |
|
16 |
海南若水慈善基金会 |
2025 |
|
17 |
海南成美慈善基金会 |
2025 |
|
18 |
海南省四川商会 |
2025 |
|
19 |
海南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协会 |
2025 |
|
20 |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中学校友会 |
2025 |
|
21 |
琼海市教育基金会 |
2025 |
|
22 |
海南省叶振汉助学济困基金会 |
2025 |
|
23 |
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协会 |
2023 |
|
24 |
海南省工商联青年企业家商会 |
2025 |
|
25 |
海南省绍兴商会 |
2025 |
|
26 |
海南省实体书店行业协会 |
2025 |
|
27 |
海南鸿济医学发展基金会 |
2025 |
|
28 |
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 |
2025 |
|
29 |
海南省阳光金鹿公益基金会 |
2025 |
|
30 |
三亚市天涯区知行教育基金会 |
2025 |
|
31 |
海南省通关服务协会 |
2025 |
|
32 |
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 |
2025 |
|
33 |
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 |
2025 |
|
34 |
海南省叶公诸梁历史文化研究会 |
2025 |
|
35 |
海南省生物学会 |
2025 |
|
36 |
海南省老字号企业协会 |
2024 |
|
37 |
海南省会展协会 |
2024 |
|
38 |
海南省水稻协会 |
2025 |
|
39 |
海南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
2025 |
|
40 |
海南省槟榔产品健康发展促进会 |
2025 |
|
41 |
海南省动物学会 |
2025 |
为解决平台经济税收征管难题,促进线上线下税负公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国务院2025年6月颁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令第810号,以下简称《规定》),首次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为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关于对违法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督促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报送涉税信息,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5年9月28日联合制发《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细化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的处罚要求和处罚事项。
《规定》第十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是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二是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或者因互联网平台企业原因导致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三是拒绝报送、提供涉税信息。
《公告》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规定》第十条所列举行为的,首先鼓励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存在以下情形,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属于《规定》第十条所称“情节严重”:
l 一个年度内累计2次(含)以上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或者漏报涉税信息的;
l 累计2次(含)以上瞒报、谎报涉税信息的;
l 通过为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批量办理登记注册、更改店铺唯一标识码以及其他方式违规引导或帮助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转换收入性质或者分拆收入,导致报送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l 伪造、篡改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或者协助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伪造、篡改涉税信息,导致报送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l 以暴力、威胁、公开抵制等方式,拒不按照规定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的;
l 其他违反《规定》第十条的严重情形。
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或者漏报、瞒报、谎报涉税信息的,按违法行为次数予以认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且未在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的,记为一次。其中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或者漏报涉税信息的,按连续12个月累计;对瞒报、谎报涉税信息的,按互联网平台企业存续期间累计。
分拆收入是指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将本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以达到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的目的。对于分拆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特别是平台企业策划、协助、诱导、教唆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导致报送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公告》将其明确为《规定》第十条“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税务机关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互联网平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对被停业整顿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税务机关将采取系列措施:一是通过停止发票领用、降低发票额度等方式,限制其开具发票,并在其他企业向其开具发票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二是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报相关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处罚决定;三是按程序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互联网平台企业采取有关处置措施。此外,对在停业整顿期内积极整改,依法依规完成涉税信息报送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及时停止相关处罚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5号)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时间,为配合做好落实,《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自2025年6月20日施行,为保障互联网平台企业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报送涉税信息,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联合制发《公告》,细化明确《规定》中的处罚要求和处罚事项。
《公告》对违法互联网平台企业,鼓励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的不予处罚;对于限期内不予改正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由互联网平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同时,细化违法情形,明确违法次数的认定情况,阐释了税务机关如何处理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不合理分拆收入的违法情形。
互联网平台在10月份首次向相关部门报送平台内所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即7月至9月期间)的收入信息,并将在后续每个季度终了的次月内(1月、4月、7月、10月)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一季度的收入信息。选择在9月底颁布本《公告》,其主要目的在于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准确地报送各项数据,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一步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时逢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聚焦辖区个体工商户实际需求,开展个性化税收宣传与辅导,引导个体工商户合规经营、诚信纳税,进一步激活市场经济主体发展新动能。
上门精准服务 强化个体工商户合规经营意识
“老板,两把羊肉串多放辣!”凌海市遇见九桦山烧烤店内食客满座。“我这烧烤店一路走来,全靠本本分分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咱这肉串货真价实,税也不能弄虚作假。税务同志上门教我咋申报、咋用电子税务局,现在申报缴税门儿清。合规经营心里敞亮,生意也能长久做下去。”提起税务部门的上门服务,凌海市遇见九桦山烧烤店的负责人表示。
考虑到个体工商户多缺乏专业会计人员,财务体系不完善,近两年来,沈阳、鞍山、抚顺、阜新、锦州等辽宁多地税务部门先后组建专业团队,深入辖区商圈、景点等个体工商户密集的地方进行上门宣传辅导,重点解读发票管理、申报期限、税款计算等易错环节,现场演示电子税务局发票申领、纳税申报等具体流程,引导个体工商户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在沈阳,一年一度的消夏季,铁西万象汇“西红市5.0”市集人流涌动,一个个摊位经营红火。沈阳市铁西区税务局紧扣市集商户“经营时间特殊、办税需求灵活”的特点,抽调骨干力量组建“西红市”专属服务团队。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从事餐饮、零售、文创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分类梳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进行政策辅导,还为商户送上《辽宁省企业纳税合规管理工作指引(1.0版)》,为个体工商户合规经营系上安全绳。“税务干部上门讲解税费政策要点,普及合规经营知识,还为我们定制‘市集专属税费清单’,让我们这些摊主切实感受到了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政策支持,创业之路更好走了!”市集咖啡摊主张女士说道。
疏通办税堵点 帮助个体工商户完成“角色转换”
“长期以来,个体工商户给人的印象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商业信用度低,别人即使认可我们的产品质量,也不愿意冒着风险给我们下订单,部分大客户在签订合同时都要求对方是企业主体,根本不给我们上桌的机会。”前段时间,丹东市锦得奕机电物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张仁遇到了难题,他所经营的机电物资商店因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面临参与招投标受限、融资困难等窘境,限制了发展的脚步。
在受制于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处处碰壁后,张仁迫切认识到品牌化、正规化的转型势在必行。了解到纳税人的转型需求和难处,丹东市税务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分局立即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其业务特点、财务状况,详细解读“个转企”流程、税费平移衔接政策及转企后可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等,围绕历史账务、发票管理、成本核算等关键环节定制合规指引,帮助纳税人实现注销与设立登记“无缝衔接”。“税务干部向我们讲解了‘个转企’的相关政策,在财务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提供了很多个性化的辅导和建议,后续我们会加快发展的步伐,通过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张仁表示。
推动“个转企”不仅是经营主体升级的内在要求,更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路径。为疏通“个转企”办税堵点,近年来,辽宁各地税务部门聚焦辖区个体工商户“不敢转、不会转”难点问题,围绕“个转企”办理流程进行跟踪辅导,帮助个体工商户顺利完成“角色转换”。
“这次培训,不仅解答了我们的涉税疑问,还明晰了转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偷逃税款、逃废债务等涉税风险,为我们公司的合规经营指引了前进方向。”提起公司在转型为企业期间,税务部门的上门培训和辅导,葫芦岛幸福家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孙女士说道。
鼓励主动参评 引导个体工商户解锁信用价值
“拿到B级了!咱们个体工商户也能有纳税信用的助力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首信卫浴精品店负责人王友琦拿着纳税信用评级结果说道。在他看来,这张纳税信用“通行证”,为企业打开了更多通行发展机遇的大门。
让王友琦意识到纳税信用重要性的转折点是2023年夏天,在参与百万级工程招标时,他们卡在了一张表格的“纳税信用等级”栏,当时精品店的状态是“未参与评价”。“从前一直觉得按时交税就行,评不评级无所谓,也没把税务部门推送的评级通知和政策宣传当回事,直到这次招标方明确要求‘纳税信用B级及以上’,才发现我们连参与竞标的资格都没有。”王友琦说道。
在了解到纳税人的主动参评意愿后,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第一时间组建专业团队上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辅导、协助资料准备、跟踪反馈评价结果等全流程个性化服务,现场讲解纳税信用评价规则,帮助其梳理自身信用状况、列明所需资料清单。针对如“参评后多久能出结果”“评级下降了怎么办”等高频问题,制作并发放《信用评价FAQ手册》。同时还通过定期开展信用提升座谈会等形式引导纳税人实现再升级的可持续发展。
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首信卫浴精品店纳税拿到了纳税信用B级,不仅顺利中标曾经“失之交臂”的百万项目,还通过“银税互动”以低于市场平均利率的成本拿到了300万贷款。“良好的纳税信用评级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门槛,如今,我们定期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信用提升座谈会’,提前掌握评价指标调整方向,巩固B级,冲击A级!”王友琦说。
接下来,辽宁税务部门将继续立足辖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持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强化合规经营辅导,为个体工商户的茁壮成长厚植沃土,让“小个体”在更优的营商环境中迸发“大能量”,为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税动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紧扣绿色发展脉搏,通过不断完善绿色税制、落实绿色税费政策、提升税收服务质效,确保企业尽享税惠红利,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新兴绿色产业加速崛起。
政策精准滴灌,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从税惠清单的精准推送,到车间里的现场辅导,税务部门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让我们在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少了顾虑、多了底气。”山西荣安智能体育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爱棉说道。
近年来,公司引入国内领先的除尘设备,通过钢渣污泥再利用、煤制气副产品兰炭作燃料等工艺革新,实现了能耗大幅降低与资源综合利用。为了确保企业应知尽知税费政策、应享尽享税惠红利,繁峙县税务局组织税务干部深入企业,结合企业绿色技改的具体环节、环保设备的投入细节,为企业量身整理出一份清晰明了的“绿色税惠清单”。同时,现场为企业财务人员讲解税费政策的适用场景和具体操作方法,指导企业规范财务核算,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与资源浪费是我们发展的方向。税务部门政策解读到位、服务响应及时,让我们能心无旁骛搞生产、谋转型。”近日,山西科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蒋代英说。
绛县税务局聚焦公司发展需求,组建了专业的“项目管家”团队,从项目立项到投产,全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团队结合企业业务特点,精心定制了包含环保设备投资抵免、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的“专属礼包”,去年,公司享受的税惠红利帮助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到再生技术升级、环保设备更新等,实现“低碳投入有回报、绿色转型有支撑”。同时,“项目管家”团队还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预警活动,帮助企业提前规避政策理解偏差与操作风险,确保企业在绿色转型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服务创新升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近年来,随着环保设施持续投入运行和企业排放量的显著降低,公司缴纳的环保税税额逐年递减,‘真金白银’的税惠红利增强了我们发展的信心。”近日,山西兴高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郜志成说。
为助力企业走好绿色转型之路,高平市税务局主动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税费政策专项辅导,为企业详细解读政策适用标准及申报流程。同时,建立“绿色企业税收服务档案”,提供精准政策推送和风险提示,帮助企业最大限度用足用好税费优惠,引导传统企业走稳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在税费政策的支持下,公司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先后建成了大型封闭式焦场和煤仓,从源头上抑制扬尘污染;投入运行了先进的脱硫脱硝设施和脱硫塔,大幅降低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全面安装了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及烟气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厂区及周边环境的实时精准管控,形成了“减少排放—减轻税负—增加投入—进一步减少排放”的良性循环。
在朔州市平鲁区,朔州市平鲁区税务局针对辖区内光伏产业特点,编制《光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指南》,详细梳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六税两费”减免等税费政策,推出“专项服务团队+税企交流群+政策专题培训”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实现涉税问题“线上即时响应、线下快速解决”,通过全流程涉税服务,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尽享红利。
下一步,平鲁区税务部门将聚焦光伏产业延链补链需求,深化“多税共治”绿色税制体系,扩大对硅片大尺寸化、光伏组件海外拓展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同时,积极探索“碳足迹”税收激励机制,为朔州建设千亿级低碳硅芯产业园提供税务支持。
税惠红利落袋,赋能企业行稳致远
位于翼城县隆化镇的首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煤炭开采、销售、投资为主的煤炭开发企业。“环保做得好、税费缴得少。近年来公司减免的税款成了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推动了企业生产转型升级。”公司财务负责人侯彩霞表示。
翼城县税务局专门成立绿色税收服务专班,为首旺煤业等8家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详细解读环保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等政策要点,并创新推行“环保纳税清单”管理模式,指导企业准确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和应纳税额,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有效激发了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我们将税惠红利用于设备升级与产能扩张,目前,公司每年可向电网输送1.2亿至1.3亿千瓦时的‘绿电’,可满足1.2万户家庭全年使用,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近4万吨。”大唐沁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侯先生说。
为精准对接辖区内光伏企业,沁水县税务局创新推出“网格化直联”服务机制,高效响应企业“直报、直办、直反馈”诉求。同时,聚焦光伏产业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全周期特性,建立“一企一档”动态台账,针对性制定“政策适配+风险预警+红利测算”的服务方案,确保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绿色发展注入税务动能。
山西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多税协同”征管服务模式,拓展绿色税费政策覆盖广度与深度,推动更多企业向“绿”而行、向“新”而进,为山西实现“双碳”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