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PAGEREF_Toc32234\h12025年度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清单申请工作指引及建议|个人所得税北京市发布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税收新闻受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资本市场较为活跃等带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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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清单申请工作指引及建议 受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资本市场较为活跃等带动 今年以来税收收入稳中有升 水资源税改革时点取得“两增一降”积极成效 为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文件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字第〔2025〕234号),部署开展2025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期间,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连同必要凭证材料报送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如需继续享受政策,需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流程】 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复核,四部门联审确认最终清单。 【清单查询与政策享受】 企业可于11月3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 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4年清单但未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于2025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 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变更报告与监管】 清单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需在45日内向省级工信部门报告,逾期未报者,自变更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关政策。 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对以虚假信息获得资格的企业,核查后上报处理。 【企业责任】 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即将启动,满足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密切关注申请时间节点(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及时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已享受2024年政策的企业如需继续享受,须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过程中,各企业确保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失信行为影响政策享受。11月30日前清单印发,被列入清单的企业可按规定自2025年1月起享受优惠。清单有效期内,享受优惠政策集成电路企业如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请及时向省级工信部门报告,以免影响政策享受,并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确保政策享受过程中的合规性。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京人社发〔2025〕11号)。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自2025年7月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811元,下限为7,162元。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选择上限(35,811元):月缴纳养老保险费7,162.2元,失业保险费358.11元。 选择下限(7,162元):月缴纳养老保险费1,432.4元,失业保险费71.62元。 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统一为584.92元。 【补缴期限及影响】 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保费差额,需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单位不计征滞纳金。 各参保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应尽快核更新本单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确保自2025年7月起能够按照新的上下限标准准确进行社保费的核算与申报。对于在职员工,需注意其缴费基数如原先低于新下限或高于新旧上限的,需按规定调整至新标准范围内。同时,应密切关注2025年下半年因本次政策调整可能产生的社保费差额,并务必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工作,此次补缴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且单位无需缴纳滞纳金。建议各参保单位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并及时与员工沟通解释基数调整及补缴事宜,确保平稳过渡。 (来源:中国税务报) 今年1—8月,税务部门征收税收收入(未扣除出口退税,下同)同比增长2%,其中7、8月份收入增幅明显回升。记者就今年以来税收收入运行特点以及近两个月增幅明显提升的原因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 黄立新介绍,前八个月税收收入稳中有升,从趋势看,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征收税收收入增速总体呈上升态势,特别是7、8月份收入增幅均超过5%,累计增幅逐月提高。分税种看,前八个月,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均保持正增长。分行业看,制造业、金融业税收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制造业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超过30%且税收增幅在5%以上,“压舱石”作用明显。特别是部分高端制造业税收增长较快,如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税收增幅在30%以上。资本市场服务业和相关的保险业等税收增幅均在两位数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税收也增势良好。分地区看,东部地区税收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大省增速较高。 在谈到近两个月税收收入增幅明显提升时,黄立新表示,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经济决定税收。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系列增量和存量政策持续显效,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税收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是资本市场交易活跃带动。7、8月份资本市场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8月份上证指数突破3800点创十年新高,A股总市值超过100万亿元,日均股票成交额达2.3万亿元为年内新高。资本市场交易活跃不仅直接带动资本市场服务业税收大幅增长,还带动与资本市场相关的行业税收增长,如7、8月份证券业税收增长均超过70%、保险业税收增长则超过10%;同时,企业投资收益、股票分红增加,也带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收。 三是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税务部门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坚守法治公平,加强合规管理,着力营造诚信纳税、合规经营的良好生态。在通过精准宣传辅导,帮助经营主体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一方面,以案示警促进依法经营,今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分级分类曝光了300余件税收违法案件,释放出坚定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坚决保障守法者权益的强烈信号,促进了法治公平。另一方面,以案示范推动合规经营,围绕合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等主题,组织正面宣传案例30余个,以案示范推动“一企合规”到“一起合规”。在税务部门的积极引导下,全社会税法观念明显增强,纳税人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的意识不断强化,为税收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持。 黄立新表示,近两个月税收收入增幅较高,也有去年同期税收收入基数较低,相应抬高了今年税收收入增幅的原因。由于去年四季度基数较高,预计今年四季度税收收入增幅会出现回落。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坚持法治公平、加强合规管理,依法依规征税收费,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保护守法者权益,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税务报) 本报讯(记者李钰)9月1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情况,自2016年7月1日起分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至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实现了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报告》指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绿色税制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改革试点情况看,取得了“两增一降”的积极成效。 执法刚性明显增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行为从严从高征税。近年来各级税务、水利部门持续加强配合,通过建立征管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逐步将无证取水户纳入管理范围,水利部门将无证取水户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用水行为。取用水和税收征管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实现了税收征管和水行政管理水平的“双提升”。截至2024年底,最先实施改革试点的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1.33万户增长至1.87万户;第二批试点的9个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4.4万户增长至9.1万户。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8.7万户,较改革前水资源费缴纳户数增加1.3万户。 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没有额外增加纳税人负担,但由于税收征管更加规范有效,水资源税收入较改革前有明显增长。2017年是河北省试点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年水资源税收入19.4亿元,较改革前一年增长约68%。2018年是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国10个试点省份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76.5亿元,较改革前一年增长约40%。2025年第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的首季征期,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约16.4%。 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对取用地下水、特种取用水、超许可或超计划取用水行为等从高确定税额,并对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释放了明确的政策调控信号,有利于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据统计,前期试点的10个省份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5亿吨下降至2023年的3.7亿吨,降幅达43.1%;高尔夫球场、洗车等特种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02万吨下降至2023年的513万吨,降幅达14.8%。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2025年第一季度的地下水取用水量、特种取用水量分别较2024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报告》认为,目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尚不到一年,特别是新试点地区多为南方丰水省份,其取用水情形与其他试点省份有较大差异,改革试点成效还需要实践和时间检验。|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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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与方式】
企业需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签署承诺书,承诺接受失信行为处理。华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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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取得“两增一降”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