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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申报境外所得 及时防范化解涉税风险 ——专家解读境外所得申报纳税有关规定
| 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政策要点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规定的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华政观察
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中“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此外,将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无排量车型纳入征收范围,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效应;通过起征点从130万元降至90万元扩大税收覆盖,强化奢侈消费调节。
二、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华政观察
公告明确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同时,给出二手车的明确定义,既激活了二手车市场流通,又可避免重复征税,最终实现引导合理消费、促进税制公平与支持汽车市场结构升级的多重目标。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三条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华政观察
本公告对“零售环节销售额”进行了清晰界定,明确包括购车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别是将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费用纳入零售环节消费税税基。针对汽车销售过程中长期存在“车价+强制装潢包”操作模式,即部分4S店等经销商通过强制消费者购买装修、配饰和其他服务的方式分拆车价以逃避零售环节消费税的行为,本公告执行以后,此类操作将不再可行,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的确定性。
四、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 综合税收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6批)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五批)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日录》(第十九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 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6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五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7月15日
|税收新闻
依法依规申报境外所得 及时防范化解涉税风险
——专家解读境外所得申报纳税有关规定
(来源:第一财经)
近期,陆续有纳税人接到税务部门的短信和电话,提醒其依法申报境外所得并缴纳税款。有的纳税人接到提醒后存在疑问,比如:境外所得为什么要缴税,不申报有什么后果,境外炒股的亏损税务上怎么处理等。近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境外所得申报纳税属于法定义务和国际通行规范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李娜表示,按照现行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不仅是我国自1980年正式确立个人所得税制度以来一直坚持的课税原则,也是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主要经济体以及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通行规范,体现了国家对居民纳税人的税收管辖权。我国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依法依规申报境外所得,有助于加强跨境税收监管、防范跨国逃避税行为和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取得境外所得应依法在次年自行申报纳税
哪些境外所得应纳税?如何进行申报?对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20年专门制发《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文件,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相关申报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杨介绍,我国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例如: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从境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转让境外的股票等财产取得的所得等,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一起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为了便利纳税人网上办理境外所得申报,税务部门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个人所得税APP开通了境外所得申报功能。纳税人涉税事项较为复杂的,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对于纳税人非常关心的境外股票交易计税方式,何杨指出,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但考虑到股票交易有盈有亏,按纳税年度盈亏互抵后缴税可能更为合理,其他国家和地区通常也是按年计税。据了解,对于境外的股票交易,我国税务部门在征管操作中,允许纳税人按照纳税年度盈亏相抵,但不允许跨年互抵。
对于部分纳税人收到税务部门提醒信息和短信,何杨表示,税务部门发现涉税问题线索后,一般会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和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开展应对,这体现了税务部门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纳税人接到提醒后应积极响应配合,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对近年来境内外取得收入和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梳理,并整理好相关佐证材料。发现存在未申报或少申报收入的应及时办理申报;不存在未申报或少申报收入的,也应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并根据税务部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这样才能避免因存在税收风险且拒不配合被立案稽查。
不依法申报境外所得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介绍,我国已参加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制度(CRS),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金融账户信息的自动交换,利用CRS可获取居民个人境外金融账户相关数据,通过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比对,税务部门可精准有效发现少报境外收入的行为。
对于有的纳税人存在“税务局不知道我的境外收入”“税务局不通知我就不用申报”“别人没交我也不交”等侥幸想法,张巍表示依法申报是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否收到税务部门的提醒,纳税人都应该真实、准确进行纳税申报。今年3月底,湖北、山东、上海、浙江等税务部门发布对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被查处的案例,充分体现了境外所得税收合规问题的重要性。
张巍提醒广大纳税人,既不要听信不法中介所谓的“避税秘笈”或者“税务部门发现不了”等歪招逃税,也要防范不法中介打着“帮忙节税”的幌子借机敛财,有问题可直接联系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个人未申报或未如实申报境外所得,都是税收违法行为,除了被要求补缴税款外,还会被加收滞纳金,情形严重的还可能被稽查部门立案检查,将面临税务处罚。
有关专家也提醒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虽然今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已结束,但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此前申报存在问题,特别是少报、漏报境外所得的,要及时补正。
税收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银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制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银发经济主要是指,围绕衣食住行、文教娱乐、医护康养等为老年人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消费以及衍生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银发经济发展呈现三大亮点。
——从供给看,养老服务不断丰富,银发产品加速迭代。在多项政策措施的综合支持下,养老服务方式和银发产品供给进一步丰富。从服务供给看,上半年,全国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业、适老类家庭服务业、适老类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0.9%、14.1%、8.8%,较全国服务业平均增速分别高出37.7个、10.9个和5.6个百分点,呈快速增长态势。从生产制造看,上半年,全国从事银发产品生产制造主体户数同比增长14.1%;适老类健身器材制造、康复辅具制造、营养保健食品制造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4.7%、12.1%、6.9%,较全国制造业平均增速分别高出9.5个、6.9个和1.7个百分点。
——从需求看,银发群体消费潜力巨大、喜好多样。刚需、健康、悦己成为银发消费的三大核心驱动力。养老服务刚需多元增长,上半年,社区养老照护服务、机构养老照护服务、居家养老照护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0.4%、22.6%、18%。健康消费增速亮眼,上半年,助行助听产品、老年营养和保健品、健康监测设备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2.2%、30.1%、7.5%。健康消费预防性支出显著增长,反映出健康意识从被动医疗向主动管理转变。文娱消费提质升级,上半年,老年旅游服务、体育健康服务、文化娱乐活动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6.2%、23.9%、20.7%,反映出银发群体从“养老”转向“享老”,悦己属性显现。
——从趋势看,数字化赋能银发经济发展新方向。5G、AI、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银发产业中深度融合应用,产业数字化蓄势待发。上半年,全国银发经济企业购进信息技术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6.9%;智慧养老技术服务、老年智能与可穿戴装备制造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3.7%、32.6%。
“发展银发经济既是我国应对老龄化的‘必答题’,也是激活内需的‘新引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好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助力银发经济新蓝海效能作用发挥,为消费提质和新型消费培育保驾护航,赋能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税控污,让工地尘埃“落定”
(来源:中国税务报)
今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民的朋友圈常被“泰州蓝”霸屏,一张张蓝天白云照看得人神清气爽。刚刚过去的6月,泰州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2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占比73.3%,同比上升3.3%。高颜值“泰州蓝”的背后,离不开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的努力。
泰州市是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之一。近几年来,泰州市施工项目数量不断增加,在带动城市能级提升的同时,也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泰州市税务局从“基础数据、基础制度、基础管理”三方面发力,优化施工项目管理模式,着力破解数据获取难、协同共治难、关联治理难等征管难题,切实提升施工扬尘环保税征管效能,助力泰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泰州市施工扬尘环保税入库金额超5000万元,占比超全市环保税总收入的50%。
打通数据壁垒,构建税源项目库
施工扬尘环保税是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征收的税,是环保税的重要构成税目之一。但通常情况下,由于辖区内同时施工的项目数量多、工期长、地点分散,税务部门往往较难及时掌握项目主体、施工地点、施工面积、开工竣工时间等关键信息,亟须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夯实税源管理基础。
据泰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钱赛虎介绍,自2022年以来,该局加强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构建施工扬尘环保税税源项目库,通过制定数据提供模板、明确数据交换口径,采取“电子传递+纸质盖章”方式,按季度交换施工项目名称、许可证号、建筑类型、建筑面积、施工地址、经办人及联系方式等28个关键数据,进一步追踪项目施工情况,推动税源管理从“分散粗放”向“集约高效”转型。以2024年为例,泰州市税务局全年获取各类施工项目信息2300余条。近3年,该类数据获取量年均增长约60%。
获取数据后,关键是如何用好这些数据。2024年2月,泰州市税务局依托江苏省税务局环境保护税协作共治平台,创新设置施工扬尘环保税智能台账,将共享数据录入台账,不仅能自动测算出企业应缴税额,还能通过柱状图、折线图等形式直观展现辖区内施工项目概况和缴税情况,让工程数量可视、项目进度可视、税款缴纳情况可视,更好地支撑税务监管和决策分析。
扩大协作范围,推动协同共治
征收施工扬尘环保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扬尘排放。企业扬尘排放量越少,其“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越大。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促进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泰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推动当地政府出台《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加强与住建部门的协作,建立“住建部门考核—税务部门征管”的专项协作机制。住建部门按季度到项目施工地开展施工扬尘防控措施核查,确定各项目的“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在其官网公布,并发送给税务部门录入施工扬尘环保税智能台账,据以计算税款。今年以来,税务与住建部门扩大协作范围,将“削减系数”的共享范围由建筑施工项目拓展至市政、拆迁、绿化等全部施工项目。
“对外有征管协作机制,对内我们也有具体岗责要求。”据泰州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干部胡越介绍,今年泰州市税务局修订了《施工扬尘环保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属地税源管理机构相关岗位在工程首次核实、风险分析、合规引导和税款预测等环节的责任,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
近日,泰州市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在申报施工扬尘环保税时,由于财务人员不了解如何计算查找准确的项目“削减系数”,于是通过税务部门征纳互动平台寻求帮助。税务干部依据智能台账自动计算生成的预填申报表,辅导企业完成申报,并告知其可以登录住建部门官网查询上一季度“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
数据增值利用,加强多税费种监管
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还给泰州市税务局带来了额外的收获。自2024年以来,该局着力提升数据交换质量与利用效率,通过对施工项目数据进一步分析,实现了多税费种的协同监管。
税务部门获取的施工项目名称、地址及建设方名称,可以与土地供应信息中的地块名称、地址、土地使用权人进行综合分析比对,从而判断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是否足额缴纳相关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印花税。同时,税务部门还能根据施工项目信息,核实企业是否足额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等费款。通过这一方法,2024年,该局已补征土地供应环节印花税2300余万元、契税100余万元,补征工伤保险费9000余万元。
此外,泰州市税务局还定期梳理已竣工的项目信息,对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建设企业,整理形成房产税税源清册,服务后续监管;对施工项目建设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对环保税等是否已足额缴纳开展二次核验,推动从单税种管理向多税费种协同治理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