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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税收动态-2511期

加入时间:2025/6/27 录入:admin

 

 

| 印花税

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 综合税收 

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税收征管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税收新闻 税收征管法修订稿今起征求意见,更好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 

 

| 印花税

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于2025324日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10号),明确在202541日至202712月31日,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要点

适用条件

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离岸转手买卖定义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执行期限】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 综合税收

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税务总局于2025327日发布《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及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3件税务部门规章予以废止68件税务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9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废止和修改。

政策要点

【废止或修改的主要范围

本次废止或修改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时间较早,已经不适应税收征管实践或已被新规定替代,决定宣布废止或修改。

华政观察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3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68件,部分条款废止和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9件。上述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时间较早,已经不适应税收征管实践或已被新规定替代,决定宣布废止或修改。

 

| 税收征管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务总局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要点

修改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106条,章节设置保持现行税收征管法基本架构,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

【规范税收执法】

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区域间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税务机关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要求。

依法保障必要涉税信息获取,建立国务院部门间涉税信息查询机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对获取信息的保密义务。

对建立健全税收诚信体系,促进税法遵从,为诚实守信纳税人给予办税便利等方面提出要求。

对税务机关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办税方式提出要求。

完善税务管理

.明确国家实行纳税人识别号和实名办税管理制度,规定纳税人识别号确定方法。

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优化税务登记办理程序,纳税人办理设立登记后,无需另行办理税务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纳税人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义务,并将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吊销、撤销等信息与税务机关实时共享;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实时共享能够取得的资料、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重复提供。

适应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改革,明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电子凭证,可以作为记账、核算和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报送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其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按规定办理其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

优化税款征收

对税务机关运用涉税大数据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应纳税额,实施应对措施进行明确和规范。

规范核定征收,明确税务机关应当引导纳税人依法建账核算,建立全国统一的核定征收制度。

调整关联交易适用范围,由企业间扩大至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并增加一般反避税条款。

因与行政强制法中的“滞纳金”法律性质不同,将税收征管法的“滞纳金”修改为“税款迟纳金”;新增不予或者免予加收税款迟纳金的规定。

与民法典、企业破产法衔接,完善税收优先权条款,删除税收优先于留置权的规定,同时明确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税收债权按照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受偿。

华政观察

税收征管法作为调整税收征纳行为的重要基础法律,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法制保障。现行税收征管法于1993年实施,2001年全面修订,2013年、2015年配合商事制度改革对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正,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初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明确着力建设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以及法治建设和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行税收征管法有些条款未及时修订,有些条款未及时补充,与征管实践不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亟需修订。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改革实践,顺应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巩固和拓展商事制度改革以及税收制度改革成果,并从加强与新修订或出台的相关法律衔接等方面,对现行税收征管法进行修改完善。

| 税收新闻

税收征管法修订稿今起征求意见,更好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

(来源:人民日报)

3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始正式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电子”“信息”等字眼反复出现,“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法律效力”“规定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和办理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新制度引人注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收征管法修订,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成果,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公众看来,购物时取得电子发票,出行时不用在火车站排队打印纸质报销凭证,是税务数字化最直观的表现;在很多企业,电子凭证、电子资料,会计智能化、无纸化、数据化等,已经司空见惯。

安徽昶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德军认为,《征求意见稿》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的法律效力,打消了社会对于电子凭证入账和纳税人报送电子资料的合法性顾虑,大大降低了企业合规经营成本,也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会联通创造了有利条件。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近年来,网络直播、电子商务等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成为经济发展重要引擎,但一些企业反映,个别商户为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争甚至利用分拆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扭曲了市场的真实供需关系,侵害了依法纳税企业的合法权益。将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网络交易平台报送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规定写入法律,明确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办理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相关涉税事宜,有利于推动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数字化,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初心在于惠民利民。《征求意见稿》将税务部门近年来数字化改革成果和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固化为法律,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如明确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实时共享能够取得的资料、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重复提供;实行纳税人识别号和实名办税制度,简化资料提供等。

记者从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了解到,2024年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创新拓展智能服务场景,实现96%的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纳税人平均办税时间缩短20%。《征求意见稿》明确税务机关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办税服务,税务机关将运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开展税收政策精准推送,不断优化智能申报方式,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到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

记者注意到,加强税收大数据应用、深化智慧税务建设等条款出现在《征求意见稿》中。如,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运用涉税大数据评估应纳税额,实施风险应对。税务总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李志表示,税务机关运用涉税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可以将监管力量主要配置于税收风险较高的主体、环节、领域,避免对多数无风险纳税人的不必要打扰,减轻纳税人负担。将近年来税务机关风险管理实践探索形成的有效制度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并通过法律对其加以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推进精确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对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信息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专门做了制度安排,税务机关也有可靠的技术保证。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纳税人信息安全是有充分保障的,税务机关获取信息范围限定在“与税收有关的信息”,不会过度采集;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税务机关对依法获取的涉税信息只能用于征收管理用途,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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