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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税收动态-24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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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合税收

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后上海市发布个人住房交易相关税收事项

| 税收征管

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 税收新闻

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税收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经营持续向好

| 综合税收

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后上海市发布个人住房交易相关税收事项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4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4〕585号),通知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明确个人住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税收事项。

政策要点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1%

此前个人二手房交易中,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对纳税人转让普通住房及自建住房、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和城镇拆迁安置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纳税人转让非普通住房的,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024年12月1日起此次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后,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下调契税税率、销售购买满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针对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执行期限】

本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起。

华政观察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上海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布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

该通知首先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其次明确了对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第一,取消了原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明确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第二,个人出售2年及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第三,上海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与全国统一。

该通知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政策实施后,可能会有更多的住房交易活动,尤其是二手房市场可能会更加活跃。

 

| 税收征管

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化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12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政策明确试点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以来,取得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效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并将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政策要点

【数电发票的介绍】

数电发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电子发票”的一种,是将发票的票面要素全面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等方式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的新型发票。数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数电发票的优点】

数电发票同防伪税控发票相比,将多个联次改为单一联次,将依赖纸质形态存在改为依赖数字形态存在,将线下申请领用介质后使用改为在线实人认证后使用。主要优点是领票流程更简化、开票用票更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

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电发票用于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数电发票的类别】

数电发票为单一联次,以数字化形态存在,类别包括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数电发票可以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目前设置了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机动车、二手车、代开发票、通行费、医疗服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稀土等特定业务发票。

【数电发票的票面内容】

数电发票的票面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备注、开票人等。

数电发票的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的后两位,第3-4位代表开票方所在的省级税务局区域代码,第5位代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为顺序编码。

【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税务机关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者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可以暂不提供服务,具体情形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总额动态调整方式】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发票总额度的动态确定有四种方式,包括月初赋额调整、赋额临时调整、赋额定期调整、人工赋额调整。

月初赋额调整是指信息系统每月初自动对纳税人的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赋额临时调整是指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当月发票总额度的一定比例时,信息系统自动为其临时调增一次当月发票总额度。

赋额定期调整是指信息系统自动对纳税人当月发票总额度进行调整。

人工赋额调整是指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发票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发票总额度。

【实人认证开票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数电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

【数电发票的交付、作废】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开票方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交付数电发票。

纳税人因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作废数电发票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红字数电发票的开具要求】

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

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受票方已将数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注意事项】

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

在开具蓝字数电发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

在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蓝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

【未使用数电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受票方纳税人提供了《确认单》的发起、接收、确认等功能;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已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提供了填开、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功能。

销售方未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已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信息表》;销售方已使用数电发票但购买方未使用数电发票的,购买方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提交《确认单》,或对接收的《确认单》进行确认。

【受票方对数电发票的管理】

受票方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的,应当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确认用途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入账与否打上标识;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未使用数电发票的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发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执行期限】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华政观察

数电发票自2021年12月1日在广东省、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推行以来,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不断简化了纳税人的领票流程、提升了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实现了数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全面助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数电发票在全国正式推广有助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促进了税务监管从传统的“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同时对纳税人提高税务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提出了新的挑战。


| 税收新闻

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以下简称《汇编》),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税费支持政策问题答复进行了全面梳理,收录现行有效答复口径294个,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快速检索和准确掌握有关政策的执行口径,进一步提高了税费政策执行确定性,为各项税费政策精准落地提供保障。

据了解,2019年以来,为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建立了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重点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及基层税务部门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口径、征管操作、税费服务等问题,迅速研究解答或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形成多批次即问即答,通过税务总局官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发布,及时回应了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关切,推动了政策红利的精准释放。

税务总局政策落实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我国税费支持政策经过了“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应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政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6个阶段。此次发布的《汇编》,参照2019年以来历年减税降费工作主题,分设“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政策”“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住房需求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特定主体融资税费优惠政策”“其他税费优惠政策”8个类别,并依照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社保非税的顺序排列,方便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查阅使用。

据悉,《汇编》目前已在税务总局门户网站“税费优惠政策”专栏发布。同时,税务部门已同步优化完善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备答口径,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知晓、精准享受。

税务总局政策落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规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确定性和执行统一性,着力营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合规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只有依法合规经营,企业才能行稳致远。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合规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税收法治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其中纳税信用最高等级A级纳税人数量近335万户,比去年增加45.6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

税务合规,需要企业从“心”开始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企业合规建设是否到位,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的认识很关键。

什么是合规?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认为,所谓合规,就是为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透明度、合法性制定有效框架。这个框架形象地说,就是“上有法律高压线,下有道德底线”,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必须在这两条线之间展开,绝对不能突破这个合规框架。

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税务管理是重要环节,税务合规同样不容忽视。

在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德武看来,大企业自身体量较大,如果不能处理好税务问题,即使一点细节上的小失误也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大风险。因此,大企业在拓展业务范围、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内部税务管理水平要同步跟上。“我们是一家国有企业,下属有控股上市公司,做好税务合规工作、依法诚信纳税既是国有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宋德武说。

不只国有企业,作为一家深耕安全领域的民营企业,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样重视企业税务安全。360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周鸿祎表示,税务安全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运营管理、财务稳定、社会声誉等都有一定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税务安全影响企业的方方面面。

“企业盈利不能建立在逃避税收的基础上——这不仅是我们财税团队的工作原则,而且是全体员工都要践行的理念。”科创板上市公司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辰告诉记者,依法诚信纳税是他们的立厂之本,从成立初期到成功上市,企业一直重视税务合规管理工作,将财税合规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以依法诚信纳税为荣的责任与担当,既体现在老一辈企业家身上,也传递到了年轻一代创业者的身上。

长春捷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随着业务板块逐渐扩围、研发技术愈发高精尖,企业对税收优惠的支持和税务部门的帮扶感受越来越深刻。长春捷翼90后CEO王超认为,依法纳税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纳税人在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服务举措的同时,更要按照政策要求依法诚信纳税。

“我们连续五年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在与客户商谈业务时获得了更多信任与认可。”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四川)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翟娟认为,依法诚信经营、合规纳税对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通过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获取短期利益,不仅损害国家财政收入,还会破坏市场秩序、阻碍创新和技术进步。

紧扣实际,寻找“最佳落地方案”

如何将税务合规理念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诸多企业都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寻求“最佳落地方案”。

记者采访发现,税务专岗已经成为不少大中型企业的“标配”,有的企业还设置了税务副总裁等岗位,统筹管理企业各项涉税事宜,避免出现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还有的大型企业会细化分工,设置转让定价经理、税务合规经理、国际税务经理、关税经理等职位,提高税务团队的专业程度。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就在其《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企业高度关注税务治理与透明,设立全球税务遵从委员会统筹税务合规工作,委员会由公司首席财务官主导,与各业务团队深度合作,确保各项税务工作有序合规开展。同时,企业税务能力中心积极开展全球最新财税政策分析,并保持与内外部动态沟通,为企业税务合规提供保障。

在吉利,其主要利用三层税务管理架构实现合规目标,管理架构包括集团税务管理部门、税务共享中心和各成员企业税务管理部门。其中,集团税务管理部门主要基于集团整体视角设定职能,比如战略规划、风险管理等;以区域为单位设置的税务共享中心,主要开展标准化处理、数据管理等工作;各成员企业税务管理部门重点关注所在企业的涉税事务,比如日常税务管理、涉税风险管控等。三层管理团队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并形成内部监督,共同发挥作用,推动集团整体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转。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税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发现并有效应对企业潜在的税务风险,一些企业选择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开展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

“发电大户”中核集团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江苏核电总会计师王喆告诉记者,经过广泛调研和认真研究,企业于2023年9月上线了智慧管理系统,具体包括发票管理、智能缴税、风险防控和纳税分析四个模块。以发票管理模块为基础,智能缴税模块围绕“税基获取、税费计提、税费申报、税费扣缴、资料归档”5个核心环节,有效提升了税费管理科学化、精准化。

360集团同样选择运用智慧手段,给企业税务安全提供更多保障。360集团财务负责人张海龙介绍,该企业不仅搭建了智慧税务系统,还探索将大模型技术应用于企业税务管理领域。今年9月,360集团上线即征即退判定大模型,将其嵌入至企业税务管理系统的即征即退判定环节,帮助企业提高税收优惠享受质效。

科学引导,政府部门持续发力

推动企业养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履职尽责、科学引导。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强化央企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对照国资委要求,中核集团、国家电网、华润集团、太重集团等企业纷纷采取行动,强化税务合规管理,制定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

早在2009年,税务总局就发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指导大企业和税务机关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方太集团就根据这份指引,制定了《方太税务风险指引》,对基础税务管理、关联交易和税收优惠等十个方面的税务风险控制作了明确规定,并将税务风险控制节点嵌入业务流程中,从业务端开始防范税务风险。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走出去”税收指引》(2024年修订版),是继2017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将涉税服务事项由原来的99个扩充至120个,并更新了2021年—2024年生效的税收政策文件及税收协定有关内容,帮助企业更好适应国内外税收环境新变化,做好税务合规管理。

在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税务管理方面,各地税务部门也在积极探索。

浙江发布了《浙江省企业涉税事项合规管理专项指引(试行)》,对企业涉税事项的合规管理制度、运行保障、高风险事项管控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四川,成都税务部门通过天府中央法务区税收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高层级税收法律服务,并借助商会、协会等力量引导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竞争力。

除了完善相关制度,税务部门还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风险扫描,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纠正政策执行偏差、规范税费申报,防范化解各类税费风险。

“多亏了税务部门及时提醒,为我们保住了A级纳税人这块‘金字招牌’,不仅让我们的技术补贴申请快速通过,还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获得了1000万设备更新专项贷款。”湖北京华彩印有限公司法人熊先生介绍。

今年6月,熊先生的公司因变更银行账户未及时到税务机关变更备案登记信息,导致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没有及时扣缴。属地税务部门及时推送了风险预警信息,辅导该公司办理了变更登记、三方协议签订等事项,帮助企业避免了信用扣分降级。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借助征纳互动服务,完善纳税信用提示提醒机制,及时提示纳税人纠正失信行为,共帮助1300万户纳税人实现纳税信用修复或升级。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当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纳税的意识牢牢扎根在广大企业心间,整个市场将更加公平有序、更加充满活力。税务专家建议,面对市场竞争中的机遇与挑战,企业需要把税务合规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税收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经营持续向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是扩大就业、繁荣市场、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税费优惠减免额从2019年的0.58万亿元增至2023年的1.3万亿元,年均增长22.1%,五年累计减免超5万亿元。今年1-9月,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9461亿元,同比增长6.7%。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数据显示,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全国小微企业税负明显减轻,经营持续向好,活力有效释放,发展信心不断增强。

——税收负担明显下降。企业税收负担指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缴纳的各项税收占比。近年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支持政策力度大、范围广、精度高,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税收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小微企业税负为1.65%,同比下降9.6%。其中,主要行业税收负担显著减轻。今年前三季度,占比约四成的批发零售业税负为1.09%,较2019年下降26.6%。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税负分别为1.67%和2.56%,较2019年下降19.8%和16.3%。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税负大幅下降,较2019年降幅在40%上下,显示出减税降费政策对保民生、稳就业的重要作用。软件信息、文体娱乐、科学研究等国家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税负较2019年降幅均超30%。

——新办户数持续增长。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近年来,小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2019-2023年,全国新办小微企业累计近5000万户。今年前三季度,新办小微企业1245万户,同比增长4%。其中,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文体娱乐、农林牧渔等行业新办户增幅均达两位数以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申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8156万户,占全国经营主体总户数的96.5%。

——就业容量持续扩充。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显示,2019-2023年,小微企业工资薪金申报人数占全国申报总人数的比重从38%升至43.2%,年均增长7.6%,明显快于大型、中型企业的4.1%和2.4%。今年前三季度,小微企业工资薪金申报人数同比增长7.1%。同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催生就业新岗位。2019-2023年,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小微企业申报人数年均增长13.6%;餐饮、文化、体育、娱乐、居民服务领域更多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新业态、新模式对就业稳定增长的带动作用较为明显,年均增速均在两位数左右,高于小微企业总体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上述一系列税收数据表明,在包括税费政策在内的政策“组合拳”支持之下,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持续恢复向好,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活力。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落实落地。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协同相关部门在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税收营商环境、减轻企业成本负担上持续加力,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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