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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提高至84%。
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
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2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84%提高至125%。
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
按照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文件执行。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结合前期试点情况,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以下称离境退税“即买即退”)。
离境退税,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指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时,签订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在该商店现场申领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以下称预付金)。
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境外旅客,办理该业务时,主要涉及三个环节:
一是商店开单预付。申请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境外旅客签订协议书后,由商店为境外旅客办理信用卡预授权手续,开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并现场支付预付金。
二是海关进行验核。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境外旅客,在离境时应当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验核。
三是退税代理机构审核。境外旅客应将本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提交给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对旅客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现行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退税事项,预付金视为已退税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经济日报)
今年以来,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断推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激发创新动能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称,去年9月底以来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持续发力,前期存量政策落地见效,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增强了发展动力。今年以来,创新动能不断积蓄,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1月1日至3月25日,我国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6%,延续较快增长势头。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销售收入同比均增长11.6%,反映数实融合持续深化。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介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各环节,对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且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进一步提高到120%;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5%的加计抵减,且对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进一步提高到15%;2024年,国家又出台支持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专用设备更新改造投入。
据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编制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及时更新税收政策法规库,并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拓展“政策找人”实现政策精准推送。2024年以来,共推送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3460万户次(人次),促进政策直达快享。
注重法治公平
随着增值税法出台,现行18个税种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涉及的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超80%,标志着我国税收立法再进一程。“增值税实施条例是增值税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相关立法程序,确保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说。
在提升税务依法行政效能方面,税务部门实施税务系统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六大区域(华东、东北、华北、西北、西南、中南)分别实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制定《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范本》《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税务机关确权明责、税务干部规范履职。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顺民介绍,在税务执法工作中坚持不开展“多头式”重复检查、不开展“一刀切”简单执法、不开展“集中式”入户检查,不放松“精准性”打击违法。在充分发挥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的同时,认真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严格公布标准,严把数据关口,及时处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异议,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税务部门还将制定税务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涉企税务检查的扎口管理,优化检查程序和标准,既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又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聚焦惠企利民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今年是连续第12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部门集成推出系列惠企利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例如,在全国范围上线新电子税务局环境保护税智能预填功能,打造“税费政策直播间”宣传品牌,推进落实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解决机制,推广并优化“乐企”平台,发布《重点外资项目全周期涉税服务指引》等。
在优化跨境税收服务方面,将持续打造“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截至今年3月底,共对外发布11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407条全球税讯、41个海外案例、89个跨境涉税问答以及包含120个事项的“走出去”企业税收指引等,方便“走出去”企业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投资目的地的税收政策和监管环境。同时,完成与喀麦隆等4国税收协定国内核准生效程序,为纳税人消除跨境经营重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推动解决涉税争议提供更好法律保障。
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和举措为外贸企业减负增力。不断完善出口退税长效化服务措施,持续开展退税政策精准推送,优化退税申报“智能自检”服务,落实申报表单“免填报”、申报事项全程“网上办”。全国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已缩短至6个工作日内,其中一、二类出口企业的平均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据了解,4月1日,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正式启动。本次宣传月将面向重点群体分类开展“引导合规经营”系列宣传活动,促进税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纳税人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